陈屿把最后一杯酒倒进喉咙里的时候,杯底映出头顶那盏昏黄的灯,像一只浑浊的眼睛。
他已经喝了六瓶啤酒,眼神开始涣散,但人还清醒着——这种清醒比醉了更难受,因为醉了就可以什么都不想,而他偏偏醉不了,那些画面、那些片段、那些在八个月里反复播放的场景,像一把钝刀,来回地锯着他的神经。
“哥,你说我是不是特别傻?”他把空酒瓶往桌上一顿,发出闷闷的一声响,“八个月,我他妈撑了八个月。”
坐在他对面的是他表哥周远。周远没有说话,只是又开了一瓶啤酒,推到他面前。这家大排档开在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,铁皮棚子搭的,四面漏风,十二月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进来,吹得桌上的烤串凉得比吃得还快。但陈屿非要来这里,说这里的啤酒最便宜,一瓶比别处便宜一块五。周远当时想说“我请你”,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。他知道,表弟现在需要的不是一顿饭,是一个能听他说完的人。
烤炉上的火苗被风吹得忽明忽暗,映在陈屿脸上,把他的疲惫和憔悴照得一览无余。他今年三十一岁,但看起来像三十五。眼角的细纹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出来的,眉心的川字纹像是被刀刻上去的,整个人瘦了一圈,颧骨都凸出来了。
周远记得半年前参加他婚礼的时候,陈屿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西装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站在酒店门口迎宾的时候笑得像个傻子。那时候他一百六十斤,脸圆圆的,眼睛被笑挤成两条缝,逢人就说“谢谢谢谢”,嘴巴咧得能塞进一个拳头。新娘子沈玥站在他旁边,穿着拖尾婚纱,妆容精致,笑容得体,确实漂亮,漂亮的像杂志上走下来的人。
那时候周远就想,表弟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,娶了这么个天仙。
现在他才明白,有些天仙是供在天上的,娶回家就是请了一尊佛。
“我当初就不该结这个婚。”陈屿用筷子拨拉着盘子里最后几粒花生米,花生米在盘子里滚来滚去,怎么也夹不起来,他索性把筷子一扔,端起杯子又灌了一口。
“那你当初怎么想的?”周远终于开口了。
陈屿沉默了很久。大排档的老板在远处炒菜,铁锅和铲子碰撞的声音在夜风里传过来,叮叮当当的,像是在敲一首没有节奏的歌。他盯着桌上的油渍看了半天,那块油渍已经凝固了,在灯光下反着暗黄色的光,形状像一片落叶。
“相亲认识的,”他说,“第一眼看过去,是真的好看。”
这话说得老实。周远没有接茬,等着他往下说。
“我承认,我是个肤浅的人。”陈屿苦笑了一下,那笑容比哭还难看,“媒人把照片发过来的时候,我一看就觉得行。见了面之后,更觉得行。她那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,头发披着,笑起来有两个酒窝,说话声音也不大,温温柔柔的。我当时就想,这姑娘要是能嫁给我,我这一辈子就值了。”
他的声音越来越低,低到最后几乎是自言自语:“我那时候不知道,温柔是要钱的。”
沈玥的条件摆在明面上:彩礼二十八万八,一分不能少。县城里要有一套房子,不能贷款,全款写两个人的名字。车可以暂时不买,但婚后一年内得买,不能低于十五万。婚礼要在县城最好的酒店办,婚庆公司要请最好的,蜜月要去三亚。
陈屿的父母都是县城工厂的普通工人,母亲前两年退休了,一个月退休金两千出头,父亲还有三年才能退,工资也就四千多。二十八万八的彩礼掏空了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,县城的房子花了一百一十多万,其中有四十万是跟亲戚借的。陈屿自己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调度,一个月工资七千出头,在这座小县城里已经算不错的收入了。
他把这些账一笔一笔地算给周远听,声音平淡得像在念一份财务报表,但念到每一个数字的时候,他的眉头都会不自觉地抽动一下,像是在念什么咒语,念得越多,疼得越厉害。
“你觉得我傻不傻?”他忽然抬起头,眼睛红红的,不知道是被酒烧的还是想哭憋的,“这些钱,够我躺平好几年了。我花这么多钱,娶个祖宗回来供着,我是不是脑子有病?”
周远递给他一根烟,他接过去,手抖得打火机打了三四次才点着。他猛吸了一口,烟呛进了气管,剧烈地咳嗽起来,咳得弯下了腰,眼泪都咳出来了。他抹了一把脸,分不清哪些是咳出来的,哪些是真的。
陈屿记得新婚第一天的早上。
那是七月中旬,天热得像蒸笼,蝉在窗外叫得人心烦。他六点半就醒了,这是多年上班养成的生物钟,不管头一天多晚睡,第二天到点就醒。他翻了个身,看见沈玥还睡得正香,头发散在枕头上,睫毛长长的,呼吸很轻很匀。
他看了她一会儿,心里涌起一股暖意。这是他老婆了,合法的,名正言顺的,以后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人。他轻手轻脚地起了床,怕吵醒她,连拖鞋都没穿,光着脚踩在地板上,去厨房做早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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