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建红在看到王秀娥和高铃渐行渐远的身影时,心里隐隐羡慕,手掌轻轻抚上自己的肚子:“如果我也怀孕了,是不是也能有像姜瑞雪这么好的待遇?说不定到时候张鹏也会把自己和孩子,一起接去部队随军,婆婆也会像高家人一样,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,乐呵呵的跑去帮自己带孩子,照顾月子。”
宋建红想起上次圆房后的落红,以及身上落下的短暂酸痛,想着自己估计也快怀孕了吧。
正盘算的时候,屋子里的张翠仙忽然喊了她一句,搅碎了她的恍惚:“建红,早饭煮好了没?”
她吓了一个激灵,慌忙应声:“哎!来了!”
一路小跑回了院子,熟练的钻进灶房,洗干净手之后,忙活起了一家人的早饭。
这样忙碌的生活,她并不觉得辛苦,反正出嫁前,她也是这么做的,早就习惯了。
每日早起,把一家人的早饭都准备好,间隙还要洗脸,刷牙,扫地,擦桌子……
现在不过换了一个地方干活,并没有觉得哪里不适应。
反而深深记得出嫁前母亲给她的叮嘱:到了婆家要多干活,少顶嘴,不要惹公公婆婆生气,不要乱花钱,没事别惦记娘家,有机会了,记得帮扶大哥……
张翠仙随后进屋,看着忙碌不停的宋建红,开口问道:“刚刚高家的人吵什么?”
面对自家看起来有点凶的婆婆,宋建红不敢有任何隐瞒,连忙如实说道:“好像他们家的人要去军区大院照顾儿媳妇坐月子了……”
后面的话,宋建红的声音越说越小,手下切咸菜的动作越发快速。
因为张翠仙那迅速阴沉下来的那张脸,简直太吓人。
“不许搭理他们家!”张翠仙忽然吼了一句,把宋建红吓了一跳,“当初张鹏就是因为和高家人走得太近,才惹出了后面的麻烦。我告诉你,高家人都不是东西,一个个的吃人不吐骨头!”
张翠仙说的那些话,越来越恐怖,吓得宋建红一个劲的点头,表示说自己知道了。
看她吓的脸色发白的可怜兮兮模样,张翠仙叹息一声,压低声音继续说道:“有空的时候,你也给张鹏写封信,和他说说家里的事情,免得张鹏担心。”
宋建红轻轻点头。
其实她很想说,姜瑞雪去部队随军了,她也想去部队找张鹏。
听说部队里的生活条件,比乡下老家简直要强上太多。
她隐隐还有自己的小心思,觉得自己如果去了部队随军,就不用在老家伺候公公婆婆了,而且她哥以后也不方便事事找她帮忙。
可惜,这样的念头也只敢在脑海里打个滚而已,她可不敢和张翠仙挑明。
比宋建红的书信,邮寄到军区大院更快的,是倒车好几趟,终于风尘仆仆赶到军区大院的王秀娥和女儿高玲。
母女俩人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,踉跄着从火车上挤下来的时候,明明是初春的天气,却愣是把自己累出了一身的热汗。
双脚踩在水泥铺就得站台上的一瞬间,一股混杂着煤烟、机油和陌生城市气息的风扑面而来。
看着宽敞干净的站台,挑高巨大的候车大厅,光滑的水磨石地面几乎能照出人影。穿着挺括中山装,拎着公文包的男人;烫着卷发,衣着鲜艳,踩着小皮鞋的女青年;还有许多叽叽喳喳,大方说笑,背着书包,皮肤白皙的城里孩子,像潮水一般从她身边经过时,高玲僵住了。
她下意识缩了缩脚指头,低头看到的,是自己脚上蹬着的手工碎花千层底布鞋,黑色的裤子,以及花衬衫和粗粗的大辫子。
纵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小姑娘,因为常年帮家里干农活的缘故,伸出来的手依旧是黝黑的,粗糙的,还带着冻疮愈合后的暗色痕迹,和那些城里人的白皙靓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更不用提,她和王秀娥身边堆积如山一般的包裹和麻袋,以及扁担里挑着的,绑了翅膀的咯咯叫个不停地老母鸡了。
好丢人。
此刻的高铃,只觉得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朝自己身上看过来,那些人的眼神火辣辣的,看得她心里发毛,让她恨不能原地消失,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。
偏偏王秀娥似乎对此毫无所觉一般,说话时的嗓门还是如村里一般的大,带着乡音的调子,惹得周围路过的不少人朝着她们身上侧目。
“你哥出任务去了,可能不在家。你嫂子肚子里还怀着孩子,咱们就别麻烦他们了,左右咱们手里有地址,自己找着就去了。”王秀娥一手将地上的扁担挑起来,放在自己的肩膀上,另一只手则把厚重的棉花褥子顺势拎起来,“你发啥呆,赶紧的,把东西归拢归拢,咱还得打听路呢!”
“妈,你小点声……”高铃臊的满脸通红,压低声音提醒道。
“怕啥,咱一没偷二没抢的!”王秀娥不以为然,远远看到有个戴红袖章的车站工作人员,立马扬起笑脸,操着带着乡音的蹩脚普通话,朝着对方凑过去:“同志,打听个道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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