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伦理委员会无权定义法律关系。陈小北出生后,医院在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父母栏填写‘不详’。民政局据此拒绝办理户籍登记。学校入学、医保参保、银行开户……所有需要身份证明的场景,他都要额外提交一份《非自然出生者情况说明》。”
苏明第一次提高了音量:
“诸位,陈小北今年十七岁。他递交那份说明,已经交了十七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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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证词:法律与生命】
辩护律师调整策略。
“苏明先生,您本人也是从冷冻胚胎解冻培育的非自然出生者。根据公开资料,您在2040年成功推动联合国将‘解冻人’纳入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保护范围,被誉为‘基因法之父’。”
她向前一步。
“那么请问:您是否将自己的个人经历,投射到了本案原告身上?您的专业意见,是否掺杂了个人情感?”
法庭一阵骚动。首席法官敲击法槌:“反对。证人无需回答诱导性问题。”
“法官阁下,”辩护律师坚持,“证人的个人身份与本案具有高度关联性。他的证言可信度,取决于他能否区分法律事实与个人诉求。”
苏明抬起手,示意法官他愿意回答。
“我从不试图区分。”他说。
法庭安静下来。
“三十三年前,当我第一次看到自己的《胚胎解冻培育许可申请表》时,我问我的律师——也是我后来的导师、江东大学法学院已故教授周正清先生——‘法律上,我到底是谁的儿子?’”
他看向旁听席。庄严和苏茗交握的手,指节泛白。
“周教授说:‘法律还没想好答案。但你可以帮它想。’”
苏明站起来,没有征得法官许可,但没有人阻止他。
“我花了五年研究世界各国的胚胎法律地位判例。法国认为胚胎是‘潜在的人’,英国认为是‘特殊财产’,美国各州标准不一,日本在2004年出现过承认冷冻胚胎继承权的孤例。没有共识,没有体系,没有真正的理论框架。”
他转身面对法官席。
“2040年,联合国《新纪元基因权法案》起草委员会采纳了我的建议:‘任何曾被赋予过生命可能性的遗传物质载体,其衍生的自然人均享有不可剥夺的人格尊严。该尊严不因保存状态、保存时长、保存目的而减损。’”
他声音放缓。
“这是法律第一次承认:胚胎不是财产。那些在液氮罐里沉睡了几十年的生命,不是‘被放弃的物’,是‘被中断的叙事’。法律无法让它们重新开始,但法律可以承认——它们曾经开始过。”
他回到证人席,重新坐下。
“所以,法官阁下,辩护律师问我是否将个人情感投射到本案。我的回答是:是的。我投射了三十三年积累的全部理解。”
他指使辩护律师。
“如果这是偏颇,我请求法律永远不要‘公正’到对具体生命的痛苦视而不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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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证词:法的精神】
首席法官摘下眼镜擦拭,又重新戴上。
“苏明先生,本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听取您的专家意见。”
“请。”
“假设——仅仅是假设——本庭判决支持原告陈小北的诉讼请求,确认他与已故陈志明、王芳夫妇的父母子女关系,并据此享有继承权及其他附随权利。那么请问:此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”
苏明沉默了几秒。
他想起周正清教授临终前,在病榻上握着他的手说:“小明,法律有两种写法。一种写在纸上,一种写在人心里。纸上的可以改,心里的改不了。你要写的,是心里的那种。”
他开口了。
“法官阁下,本案没有成文法依据。1985年的法律不认为胚胎是人,2043年的法律不承认死后自动产生亲子关系,2050年《新纪元基因权法案》对2040年之前冷冻的胚胎采取了‘既往不咎’的妥协条款。”
他停顿。
“所以,如果本庭支持原告,依据的不是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条文。”
法庭的呼吸都慢了。
“依据的是法的精神。”
苏明从证人席上站起来。这一次,他走向审判台前。
“法的精神不是写在法典序言里的漂亮句子。法的精神诞生于每一次——当法律条文无法回答生命提出的问题时,法官仍然必须给出答案。”
他伸手指向旁听席最后一排。庄严、苏茗、林初雪、还有那些树网投影中无数看不清面孔的连接者。
“诸位,我们站在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。碳基人类和光基人类即将成为两个平行文明,但无论文明如何演进,有些问题永远不会消失:谁是父母?谁是子女?谁有权被记住?谁有权被忘记?”
他收回手。
“1985年,陈志明和王芳签署胚胎保存协议时,他们以为自己只是存了一份‘生物保险’。他们不知道三十年后,这份保险会兑现成一个活生生的、会哭会笑的、会考全班第二十一名、会在作文里写‘我最大的愿望是知道妈妈的声音’的男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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