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桂婶,你没事吧?”
严初九跟着陈立筠进屋后,关心的询问了一声。
按照辈分,严初九应该叫林晓桂嫂子,因为她已故的老公也姓严,管严初九的爸爸叫叔。
不过这个节骨眼上,林晓桂也没心思去纠正严初九,只是微微摇了摇头。
当时她虽然没穿衣服,可是因为水迹还来不及擦,身上滑不溜丢,又加上抵死反抗,始终没让凶手得逞!
不过也因为如此,脑袋被击打了好几拳,颈脖上也有一片青紫的掐痕。
这会儿头发还半湿不干,极为凌乱,狼狈得像一朵被暴雨打过的栀子花,花瓣没掉,但每一片都沾着泥。
严初九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移开了,倒不是因为不好看,是因为这时候任何多余的注视都像冒犯。
成年人的分寸感,不是看不见,是看见了装作没看见,然后替对方把门带上,严初九看见别人睡觉的时候,一般都是这样做的,只是偶尔会帮忙捡一下被子。
“桂婶,你受了伤,要不要先上医院看看?”
林晓桂再次摇头,眼眶红红的低声说,“我不碍事,我……只想那个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。”
严初九没有多说什么,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狗做,所以把目光投向招妹。
“昂唔~~”
招妹叫唤一声,它对女警官,未亡人之类的通通都没有兴趣,只关心晚上的海鲜火锅。
婶妈刚才去市场的时候,说要买象拔蚌,它也想尝尝这长得很抽象又跟小主人相似的海鲜到底是什么滋味,所以迫不及待的要结束这一切赶紧回家。
狗生苦短,及时吃饱——这是招妹的处世哲学!
陈立筠赶紧走上前,蹲到招妹跟前,把那个装着口罩的证物袋打开凑到它鼻子前。
“招妹,闻闻。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人。”
招妹没有立即行动,而是抬头征询式的看向严初九。
严初九冲它点了点头。
招妹这才凑上前,鼻尖贴着证物袋深深地嗅了几下,然后打了个喷嚏,甩了甩脑袋,像是在说:这味道,恶心死狗了。
不过这味道,它明显记住了,下一刻就低头在地面嗅了起来。
它先在冲凉房转了一圈,停了下,然后毫不犹豫地朝屋后的方向跑去。
出了后门,那是一片往山上延展的荔枝林。
这荔枝林也是林晓桂家的,已经种了十多年,枝繁叶茂,遮天蔽日。
到了夏天,一树荔枝压弯枝,果实跟女人一样,熟透了最甜,但也最容易招虫子,就如林晓桂一样。
荔枝林每年会给林晓桂带来六七万块的收入,所以她打理得极好,树下只有枯叶,没有丛生的杂草。
招妹在树林里一路跑得飞快,严初九和陈立筠紧跟在后。
后面还有几个民警,其中一个拎着勘查箱的喘着气说,“这狗跑得也太快了”。
这样追踪了大约二十分钟,招妹在一片灌木丛前停了下来,尾巴僵直地竖着,低沉的咆哮起来。
“昂唔……昂唔……”
陈立筠拨开灌木的枝叶,看见地上扔着一件团成一团的深色外套、一顶棒球帽,还有一双发黄的白色手套。
她把东西翻开来看了看,外套是廉价的涤纶面料,洗得发白,领口处有一块深色的污渍,不知是汗渍还是什么。
棒球帽的帽檐被折过,内侧有些白色的小点点,人这一辈子,藏得住的东西不多,头皮屑算一个,心里的鬼不算。
手套是常见的劳保手套,指缝里塞着泥土和草屑,右手手套的食指和中指之间撕开了一道口子。
这些显然是凶手作案时穿戴的东西,逃跑的时候或许也想到了警犬追踪,所以脱下来扔掉了,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找到。
有些人就是这样,以为扔掉了壳,别人就认不出他是蜗牛。
可惜招妹不是普通的狗,它闻的不是衣服,是穿过衣服的那个灵魂的味道。
陈立筠见招妹真的有了发现,不由回头看了严初九一眼,“严先生,你家的狗真的不是警犬退役?”
严初九摇头,“它连编制都没有,纯野生的。”
真正的高手往往不在编制内。
编制养的是饭碗,野生存的是本事。
招妹要是会说话,大概会用爪子拍拍陈立筠的肩膀:阿sir,别难过,队里的警犬也需要一碗饭吃。
跟在后面的民警已经打开了勘查箱,开始对找到的物品进行拍照、取证、封装。
招妹没有继续往前追,而是在原地停了下来。
严初九蹲下来问它,“傻狗,怎么不追了?没味道了?”
招妹没有叫唤,凶手扔掉了这些东西后,味道确实变淡了,但没有断。
它贴着地面又在周围嗅了嗅,辨认一下方向后继续追踪。
几人跟着招妹,一路追出了荔枝林,从山上下来外面已经是村道,周围有不少的房子。
陈立筠看见村道,心就悬了起来,因为水泥路面明显不如树林的泥土能锁住气味,招妹很容易跟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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