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的那天莫涯扒拉着门框死不撒手可着劲的干嚎,他娘心有不舍,但也知道再不管束这个孩子就得废了,狠狠心还是将他送走了。
莫涯这一去壶陵就是三年,之后再回天风堡,也成熟稳重的多,夫妇二人也很是满意,也收到了落梅山庄四方会的请柬,一身白衣佩剑,倒有几分少年剑客的风范,莫十三一度对此很是骄傲。
季江南在梅花山初见莫涯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,一本正经的少年剑客,谦和有礼,文质彬彬。而再看看面前这个衣着华贵抖腿开扇骂人的纨绔,深深的为莫十三叹了一口气。
壶陵距离汴京不过一天的路程,快点的话可能半天左右就到了,威远候府中的小姐公子多半都已经成家,莫涯的母亲在家中最小,而莫涯又是家里最小,两个最小加起来,就是与莫涯同辈的表兄们,最小的那个也大他十岁不止,所以他在威远候府,可是妥妥的最受宠的那个,威远候对于这个幼孙也十分喜爱,作为最受宠的小辈,吃穿住行从来不差,只要他功课跟上,他想去哪里都由着他。
三年时间,壶陵和汴京已经是熟的不能再熟的地方,而身为候府小公子,莫涯也理所当然的成了一个纨绔。
锦衣玉食,斗鸡走狗,喝酒听曲逛花楼,这些事情对莫涯来说,可是门儿清得很。
只是在长辈面前,他才会收敛起来,重新变成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剑客。
季江南叹息摇头,他怎么没想到呢,能和沈云川那种混账无赖成为好友,又怎么可能是那种一本正经的好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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