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同意黄色方案,二十万,半个月。钱县里想办法,但要赵老板认责担费。”
“赵麻子那边……我去谈?”李建国问。
“不,我去。”林凡说,“我是具体负责人,这个谈判躲不过。您给我压阵就行。”
李建国看了他几秒,点点头:“行。记住,原则不能退,但方法可以活。赵麻子这种人,吃硬也吃软。你太硬,他反弹;你太软,他得寸进尺。要刚柔并济。”
“明白。”
下午,林凡给赵老板打电话,约在局里谈。
赵老板来的时候,不是一个人。他带了一个律师模样的人,戴着金丝眼镜,提着公文包。
“林副局长,这位是张律师,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。”赵老板介绍。
林凡心里一紧。带律师来,意味着赵老板准备打一场硬仗。
“请坐。”林凡不动声色,“孙工的报告,赵老板看过了吗?”
“看过了。”赵老板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复印件,“张律师也看了。”
张律师推了推眼镜:“林副局长,关于这份报告,我们有几点疑问。”
“请讲。”
“第一,报告指出施工方有‘直接责任’,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?爆破方案是经过审核的,药量计算是符合规范的。所谓‘药量控制不当’,是否有具体的量化标准?如果没有,这个结论就缺乏说服力。”
“第二,报告提到‘未充分考虑岩性差异’。但根据我们了解,前期地质勘察并没有提供详细的岩性分布图。施工方依据的是甲方提供的勘察资料,如果资料本身不完整、不准确,责任应该由谁承担?”
“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——”张律师顿了顿,“报告提出的三种方案,费用从十万到四十万不等。我们注意到,黄色方案二十万,绿色方案十万,但安全等级只差一级。这个费用差是否合理?是否存在人为抬高造价的情况?”
三个问题,个个尖锐,直指要害。
林凡静静听完,然后开口:“张律师,您提的问题很专业。我可以一一回答。”
“第一,关于药量控制。施工方将小药量松动爆破和大药量破碎爆破合并操作,导致实际用药量超过原设计药量的百分之三十。这是有现场记录和爆破剩余材料可以佐证的。孙工在现场勘查时,也发现了明显的过度破碎痕迹。”
“第二,关于地质勘察。局里提供的勘察资料确实不够详细,这点我们承认。但施工方在爆破作业前,有义务进行现场复核。如果发现实际情况与资料不符,应该暂停施工,提出疑问。但施工方没有这么做。”
“第三,关于费用。三种方案的费用差异,主要在于工程量和技术要求的不同。黄色方案需要做挡墙和喷浆,绿色方案只做简单加固。具体的工程量测算和单价分析,报告附件里有详细说明。如果你们有疑问,可以请第三方审核。”
林凡回答得不疾不徐,每个点都有依据。
张律师沉默了几秒,转向赵老板,低声说了几句。
赵老板的脸色有些难看。他显然没想到,林凡准备得这么充分。
“林副局长,”赵老板开口,语气缓和了些,“就算我们有责任,但前期勘察不足也是事实。这个责任,不能全让我们担吧?”
“没有说全让你们担。”林凡说,“孙工的报告写得很清楚,是‘直接原因之一’,‘重要因素’。这意味着,责任是双方的。”
“那具体怎么分?”
“我的建议是,按六四开。”林凡说,“你们承担主要责任,六成;局里承担次要责任,四成。黄色方案总费用二十万,你们承担十二万,局里承担八万。但之前的十二万工程款,局里已经预付了三万。所以实际结算时,你们还需要完成剩下的九万工程量,局里再付尾款。”
赵老板快速算了一下。原合同十二万,他已经拿了三万预付。如果按林凡的方案,他需要再干九万的活,但能拿到剩下的九万尾款(十二万总价减三万预付)。表面上看,他不赚不赔。
但实际上,黄色方案二十万的总费用,他承担了十二万,局里只承担八万。而他干的活,价值是二十万。
“林副局长,这不公平。”赵老板说,“黄色方案二十万,我们干二十万的活,但只能拿十二万的钱。这等于我们白干八万的活。”
“不是白干。”林凡纠正,“是承担你们应负的责任。如果当初爆破按规范操作,就不会有后来的隐患处理。这八万,是你们为自己的失误付出的代价。”
“可前期勘察……”
“前期勘察的问题,局里已经承担了八万费用。”林凡打断他,“这八万,本来可以不用花的。”
谈判陷入僵局。
张律师又和赵老板耳语了几句,然后说:“林副局长,我们理解局里的立场。但企业也要生存。如果按您的方案,我们这个项目就亏本了。亏本的生意,没人愿意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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