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秋十月,荷花巷的院子里,秋意似浓稠的画卷,肆意铺展。最初,这院子一直由闫埠贵帮忙照管。但后来,吴桂花和秦高阳来到了繁华的四九城。吴桂花在家中闲适无事,偶然间对摆弄花花草草萌生了浓厚的兴趣。于是,这院子的打理便全交由丈母娘吴桂花操持,如此也能让她打发打发闲暇时光。如今,整个院子已然郁郁葱葱,仿若一片充满生机的小天地,每一株绿植都在尽情舒展着生命的活力。
今日恰逢周末,秋高气爽,天朗气清,正是最宜人的时节。平日里忙碌的李平安,难得有这么个休息的机会,慵懒地躺在院子里的躺椅上,惬意地半眯着眼假寐。此时,天气不冷不热,恰似恰到好处的温柔抚摸,阵阵微风宛如调皮的精灵,轻拂而过,带来丝丝缕缕的凉爽,着实舒适宜人。
如此好天气,秦淮茹和陈雪茹哪能甘心只在院子里消磨时光。她们拉上好不容易盼到周末的秦京如,一道兴致勃勃地去逛街了。李平安生性不喜逛街,而吴桂花也对逛街兴致缺缺,自然就都留在了院子里。
李平安惬意地躺着偷闲,没过一会儿,只见吴桂花迈着轻盈的步伐,从厨房端着一碗银耳汤款款而出。她轻轻将汤碗放在李平安身旁的茶几上,声音轻柔地说道:“平安,这是刚煮好的银耳汤,放了些糖提味,你快尝尝,温度刚刚好,已经放凉了呢。”李平安连忙坐起身来,脸上略带几分不好意思,赶忙说道:“妈,我自己来就行。我手脚都利索着呢,还麻烦您特意给我盛汤,实在是过意不去。”李平安向来不习惯被人像伺候大爷般照料,更何况眼前之人还是自己的丈母娘。要是换成秦淮茹、陈雪茹或者秦京如,他倒不会觉得太过别扭。
吴桂花脸上绽开一抹温和的笑意,将碗递到李平安手中,随后在不远处稳稳坐下,顺手拿起旁边筐里忙到一半的物件,接着干手中的活,嘴里说道:“咱们都是一家人,别这么客气嘛。你平时上班那么辛苦,连休息的时间都不多,好不容易能歇一歇,就别忙活了。”
“不用动?难道都让别人动?”李平安摸了摸鼻子,心中默默念叨着罪过。在吴桂花眼中,为自己优秀的女婿做这些,都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。回想起之前在乡下时家里艰难困苦的模样,再看看如今这般安逸舒适的生活,简直是天壤之别!而这一切翻天覆地的变化,无疑都是李平安的功劳。如此出色的女婿,吴桂花哪能不满意呢!如今,吴桂花对李平安早已生出一种近乎崇拜的情感。她本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村妇,每每想到李平安所做的那些事儿,就觉得自家女婿简直了不起。吴桂花平日里不太关注外面的事情,了解得也不多,不过儿子偶尔会来看她,每次来都会讲讲厂里的事儿。综合从儿子和闺女那儿听闻的关于李平安的种种事迹,吴桂花只觉得惊叹不已,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厉害之人。同时,她心中也暗自庆幸,自家闺女运气实在太好,居然能遇上这么厉害的人,还被对方倾心看上了。
李平安悠然喝着银耳汤,不经意间发现丈母娘有些怔神,手上动作微微停住,也不知在思忖什么。他目光扫到吴桂花手里拿着的针线,忍不住微微摇头。自家这位丈母娘,其他方面都没得说,可这手工水平着实不敢让人恭维。缝个东西,针脚歪歪扭扭,简直就像被狗啃过一般!
原来,吴桂花心里想着孩子快要出生了,而且恰好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,她这个当外婆的,打算给两个孩子亲手做两件棉袄。如今程雪茹也在,大家都是一家人,吴桂花给秦淮茹准备什么,自然不会厚此薄彼,肯定也会给陈雪茹备上一份。只是这手艺,实在难以让人夸赞。
喝完银耳汤,李平安将碗放回厨房,随后信步走到吴桂花身旁。他凑近仔细看了一眼,开口说道:“做手工的时候,手要稳一些,这样针脚才会规整,不会乱。”毕竟这都是给自家儿子准备的物件,李平安可不希望做得太不成样子,只盼做出来的棉袄至少能连襟对称,看着像样些。
看到李平安过来,吴桂花心中有些慌乱。虽说对方是自己女婿,大家也一同生活在这屋檐下,但在吴桂花眼中,李平安无疑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。听高阳说,前不久有人给李平安送了一辆小汽车,听闻这可是大干部才有的待遇,这可太厉害了。这两天出门,走在路上,吴桂花总能听见旁人对这件事的讨论。每次听到别人谈论李平安,她心中就涌起一股难以言表的自豪感。
此时李平安靠近,吴桂花不禁紧张起来,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。 呃~~靠近之后,李平安也觉得似乎有些不太妥当。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香味悠悠钻进他的鼻子里。此时正值初秋,天气还不算冷。
吴桂花上身穿着一件紧身的斜襟小褂,恰到好处地勾勒出身形曲线,下身配着一条黑色的裤子,显得简洁利落。因为侧身坐着,露出一小段白皙如雪的脚脖,脚下蹬着一双淡绿色花布鞋,鞋面绣着精致的花纹。这样的打扮在当时其实挺寻常,甚至可以说还算是比较保守的,毕竟也就只露出手腕和脚脖子,其他地方都裹得严严实实的。只是那股成熟的风韵,绝非衣物能够轻易掩盖。远处看着还没啥,可到了近旁,那股成熟的韵味实在有些具有摄人心魄的魅力,特别是她身上那孕育了一儿一女的独特底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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