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咸阳的第三日,队伍已深入北地郡地界。
官道早已消失在连绵的黄土坡后,脚下的路被马蹄踩得坑洼不平,两旁的胡杨林落尽了叶子,光秃秃的枝桠在风中发出呜咽般的声响,像是在诉说着这片土地的荒凉。
五十名轻骑在一处背风的土坳里停了下来。
战马耷拉着脑袋,鼻翼翕动着喷出白气,骑士们纷纷解下头盔,露出被沙尘染成土黄色的脸庞,不少人的嘴唇已经干裂起皮。
嬴振翻身下马时,左腿膝盖在马鞍上磕了一下,传来一阵钝痛。
连续三日疾驰,日均百里的路程,即便是他这副经受过特种兵锤炼的身子,也有些扛不住。
他扶着马颈喘了口气,抬手按了按左胸,那里的旧伤在颠簸中隐隐作痛,像是在提醒他此刻并非身处现代化军营。
“公子,喝点水吧。”阿福递过一个水囊,自己却舍不得喝,只用干裂的嘴唇抿了抿。
他腿上的旧伤显然也在作祟,站立时下意识地将重心放在右腿,宽大的裤腿在膝盖处微微发皱,那是绑着药布的痕迹。
嬴振接过水囊,却没有立刻喝,而是拧开盖子倒了些水在手心,递给身边的战马。
战马感激地打了个响鼻,伸出舌头舔舐着他掌心的水迹。
“让弟兄们都歇歇,给马喂点料,半个时辰后继续赶路。”他对阿福说道,目光却投向了西北方向的天际。
那里的云层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移动,像被无形的大手撕扯着,边缘泛着淡淡的褐黄色,透着一股肃杀之气。
阿福顺着他的目光望去,眉头渐渐拧起。
他蹲下身,抓起一把土在指间捻碎,又凑到鼻尖嗅了嗅,忽然站起身道:“公子,看这天色,怕是要变天了。”
“哦?”嬴振来了兴致,“你看出什么了?”
“这土腥味里带着股‘燥气’,是起风的前兆。”阿福指着天边的云,“这种褐黄边的云,我们叫‘走马云’,在北地郡,见了这种云,不出一日必有大风。而且看云移动的方向,八成是西风。”
一名老兵接口道:“西风?那可麻烦了!北地的西风刮起来,能把人吹得站不住脚,沙子打在脸上跟刀子似的!”
“麻烦的不是我们。”嬴振眼睛一亮,忽然明白了什么,“是匈奴人。”
阿福也反应过来,一拍大腿:“公子说得对!匈奴人抢了那么多粮草,肯定得找地方藏起来。西风一刮,他们带着粮草根本走不快,必定要找个避风的地方暂存!”
他蹲在地上,用手指画出简易的地形轮廓:“往前再走二十里,有处鹰嘴谷,那地方三面环山,只有一个出口朝东南,正好能挡住西风。谷里还有条小溪,水是活的,既能饮马又能防火灾,是这一带最适合藏粮的地方。”
“你怎么确定他们会去那?”嬴振追问,手指在阿福画的轮廓上敲了敲。
“三年前我在北地当斥候时,跟着队正查过那处山谷。”阿福的声音低沉下来,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,“当时就发现谷里有匈奴人囤积的草料,只是那会儿还没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袭扰哨所…”
他顿了顿,像是在强迫自己从回忆里抽离:“鹰嘴谷的出口狭窄,易守难攻,谷内地势平坦,能容纳百十来号人。匈奴这股人马不多不少,正好能守住那里。”
嬴振站起身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你说得有道理。兵法讲究‘料敌从宽’,但也得‘顺势而为’。匈奴人抢粮的目的是为了过冬,绝不会带着粮草顶风冒险,鹰嘴谷是他们的最优解。”
他转头对那名老兵道:“张大哥,你带两个人,先去鹰嘴谷附近探探,记住,只看不动,注意隐蔽,一个时辰内回来报信。”
被称作张大哥的老兵是个满脸风霜的汉子,闻言立刻抱拳:“公子放心!保证办妥!”说罢点了两名精悍的骑士,翻身上马,很快就消失在黄土坡后。
阿福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,忽然想起什么,从行囊里掏出一卷竹简递给嬴振:“公子,这是青禾姑娘临行前塞给我的,说是墨家绘制的北地郡详图,上面标了不少隐蔽的水源和小道,鹰嘴谷的位置也在上面。”
嬴振展开竹简,见上面用朱砂标注着山川河流,连一些不起眼的沙丘都做了标记,鹰嘴谷的位置被画成一个鹰嘴形状,旁边还注着“溪宽三尺,可饮马”的小字。
他不由得赞道:“墨家的心思果然缜密,青禾姑娘倒是个细心人。”
阿福挠了挠头,想起临行前墨晓塞给他的蜂蜜糖,耳尖悄悄红了:“青禾姑娘还说,若是遇到山谷地形,让咱们留意两侧山壁,她给的那些绊索陷阱,最好布在坡度陡峭的地方,效果加倍。”
“她倒是考虑得周全。”嬴振将竹简收好,“等下靠近鹰嘴谷,咱们就按她说的,在谷口两侧布上陷阱。就算匈奴人没在谷里设伏,这些陷阱也能帮咱们挡住追兵。”
半个时辰后,前去探查的张大哥回来了,带回的消息与阿福的判断分毫不差,鹰嘴谷里果然有火光,隐约能看到人影晃动,谷口外的草地上留有新鲜的马蹄印,数量约莫百十来个,与哨所上报的匈奴人数吻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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