粮仓纵火案发生后的第三天,周明远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了线索。
四水镇西头,有一户姓韩的人家,老两口加一个闺女。闺女叫韩秀兰,十九岁,裹过脚又放了,走路有点跛,平时很少出门,在家做针线活。
火灾那天晚上,有人看见韩秀兰半夜出门,说是“肚子疼去茅房”。但茅房在院子东边,她却往西边粮仓方向走了一段。
周明远去韩家询问,韩秀兰低着头,声音细得像蚊子:“俺…俺就是肚子疼,走错了方向…”
老韩头在一旁抽旱烟,叹气:“镇长,俺家秀兰胆子小,连鸡都不敢杀,咋会去放火?”
看起来没什么问题。但周明远注意到一个细节:韩秀兰的鞋。
她脚上穿着自己做的布鞋,鞋底纳得很密,但右脚的鞋底边缘,有一小块新鲜的、黑乎乎的污渍——像是煤油浸透后又干了的痕迹。
周明远没声张,找了个借口离开,回去跟魏莱汇报。
“煤油?”魏莱皱眉,“她家点灯都用豆油,哪来的煤油?”
“供销社有卖,但最近没见她家买过。”周明远说,“而且,韩秀兰一个姑娘家,要煤油干什么?”
疑点重重。但光凭鞋底的污渍,不能定罪。
“查她最近跟谁接触过。”魏莱说,“尤其是男人。”
调查很快有了进展。护镇队的队员发现,火灾前几天,韩秀兰去过几次镇东头的破庙——那里早就没香火了,平时只有孩子们去玩。
破庙里,找到了几个烟头(本地人抽旱烟,烟头是纸卷烟,稀罕物),还有一块撕破的蓝布条,和韩秀兰一件衣服的料子一样。
更重要的是,在破庙的香案底下,发现了一个空煤油瓶,瓶身上有供销社的标记。
证据链开始闭合。
魏莱让李铁柱带人,半夜埋伏在破庙周围。果然,第二天凌晨,一个黑影鬼鬼祟祟地溜进破庙。
李铁柱带人冲进去,黑影想跑,被按倒在地。火把照亮他的脸——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,面生,不是四水镇的人。
“你是谁?”李铁柱喝问。
男人挣扎着不说话。从他身上搜出一把匕首,还有几块银元。
魏莱闻讯赶来。他仔细看了看男人的脸,忽然想起什么。
“你是…刘三的堂弟,刘四?”
男人浑身一颤,抬头看向魏莱,眼神怨毒。
果然是刘四。刘三死后,他一直没露面,原来藏在暗处。
审讯在炮楼进行。起初刘四咬死不认,但魏莱拿出了证据:煤油瓶、布条、韩秀兰的证词(周明远已经说服了韩秀兰,她承认刘四威胁她,如果不帮忙就杀她全家)。
“刘四,”魏莱冷冷地看着他,“纵火烧粮,是死罪。但你只是从犯,主谋是谁?说出来,可以争取宽大。”
刘四嘴唇哆嗦,终于崩溃:“是…是王主任…县供销社的王主任…”
又是他。
“他让你干什么?”
“他说…烧了粮仓,四水镇就会乱…乱了,就好浑水摸鱼…”刘四喘着粗气,“他想要…毒气箱…还有…镇长的命…”
最后一句话,让屋子里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。
“要我命?”魏莱笑了,笑容冰冷,“为什么?”
“他说…你挡了太多人的路…四水镇这块肥肉,不能让你一个人吃独食…”
明白了。王主任背后,可能还有更大的利益集团。四水镇的粮食、铁、甚至毒气,都成了某些人眼中的“肥肉”。魏莱这个镇长,是他们的障碍。
“王主任现在在哪?”
“在县里…他说…事成之后,给我一百大洋,送我出关…”
魏莱不再问,让人把刘四押下去,严加看管。
第二天,魏莱带着所有证据和刘四的口供,亲自去了县里。
他没有找县委书记杨,而是直接去了县武装部——武装部长是魏莱的老战友,姓赵,参加过辽沈战役,为人刚正。
赵部长看完材料,拍案而起:“狗日的!敢动咱们的人!”
他立刻带人,以“检查工作”为名,去了县供销社。王主任还在办公室里拨算盘,看见赵部长和魏莱,脸色瞬间变了。
“王主任,”赵部长把材料摔在桌上,“解释解释?”
王主任还想狡辩,但人证物证俱全。赵部长当场下令抓人,从他办公室搜出了更多证据:与关内商人的通信(用密语写的交易计划)、几根金条、还有一份名单——上面列出了四水镇“可以收买”的人员。
名单上,有刘书礼(已抓),有王小二(已处理),还有几个魏莱没想到的名字:红旗屯的马三炮(标着“可用金钱拉拢”),芦苇荡村的赵满仓(标着“可用土地诱惑”)。
甚至…还有周明远(标着“有把柄可抓”)。
魏莱心里一沉。周明远的把柄?是什么?
但此刻顾不上这些。王主任被抓,他背后的网络暂时被切断。但魏莱知道,这只是冰山一角。
回到四水镇,魏莱召开了全镇大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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