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,天光放晴,昨夜骤雨将庭院洗刷得干干净净,绿叶滴翠,空气清新。然而叶明霄却觉得心头像是压着一块湿漉漉的石头,沉甸甸,凉飕飕。
他一夜未睡安稳,只要闭上眼,就是烛光下陆清昭苍白的脸、微颤的睫毛,以及最后那句冰冷的“你回去休息吧”。尴尬、懊恼、失落,还有一丝被拒绝的难堪,反复煎熬着他。
于是乎,天刚蒙蒙亮,他就如同被鬼撵一般,早早溜出了府衙,在街边摊囫囵吃了碗素面,便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,打定主意能躲一会儿是一会儿。
然而,云州城似乎存心不让他清净。
刚晃悠到西市口,便见前面围了一群人,议论纷纷,中间一个胖掌柜模样的人正捶胸顿足,哭天抢地:
“天杀的贼啊!专门偷我家的金饰!这已经是第三回了!还让不让人活了!”
叶明霄本不想多事,但“偷窃案”三个字还是勾起了他身为官府人员的本能。他挤进人群,亮出腰牌:“府衙办案,怎么回事?细细说来。”
那胖掌柜一见官差,如同见了救星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起来。原来他是西市“宝盛楼”金铺的掌柜,铺子里最近接二连三地丢失贵重金饰。奇怪的是,门窗完好,锁具无损,守夜的伙计也声称未曾听到任何动静,那金银饰品就如同被鬼魅凭空取走了一般。今日清晨清点,竟又少了一支价值不菲的金镶玉步摇!
“鬼影窃案?”叶明霄皱起眉。若是以前,他大概会第一时间想找陆清昭分析现场,但现在…他甩甩头,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人。
“带我去铺子里看看。”叶明霄沉声道,决定独自接手这个案子,正好也能借此避开府衙,避开那个让他心烦意乱的人。
宝盛楼内,叶明霄仔细勘察。果然如掌柜所言,门窗紧闭,毫无撬痕。存放金饰的柜台锁孔也完好无损。地上脚印杂乱,但多是伙计和掌柜自己的。他询问了所有伙计昨夜的动向,皆无异状。
案子陷入了僵局。难道真是鬼魅所为?
叶明霄不死心,又里里外外检查了数遍,甚至爬上了房梁查看,依旧一无所获。他蹲在柜台前,盯着那把毫发无损的铜锁,眉头拧成了疙瘩。
就在这时,他眼角余光瞥见柜台内侧最下方的角落里,似乎有一点极细微的、不同于灰尘的亮晶晶的粉末。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将其沾起,放在鼻尖轻嗅——有一股极淡的、类似酸杏的味道。
这不是金铺该有的味道。
他精神一振,立刻以此为中心再次仔细搜索,终于又在附近的地板缝隙里,发现了更多类似的微量粉末,一路断断续续,指向后院墙角一个不起眼的耗子洞!
叶明霄立刻叫人撬开那处地砖,发现耗子洞深处,竟藏着几块被啃咬过的、残留着同样气味的果脯蜜饯!而洞壁上有新鲜的、非鼠类动物能造成的刮擦痕迹!
不是鬼,是有人利用训练好的小型动物,以其最爱的甜酸食物引诱,让其从耗子洞钻入,窃取金饰后再由此退出!
“立刻排查近日城内所有耍猴戏、驯兽的艺人,或是行迹可疑、可能饲养此类小兽的外乡人!”叶明霄豁然开朗,立刻下令。
衙役领命而去。叶明霄心中颇有几分自得,这案子虽小,但他总算凭自己之力找到了突破口。
然而,这份自得并未持续太久。如何精准追踪那窃贼?那小兽之后又被藏于何处?这些都需要更细致的推理和排查,而他……似乎总是差了那么点火候。若是清昭在……
这个念头刚冒出来,就被他狠狠掐灭。他强迫自己集中精神,继续分析。
一整天,叶明霄都泡在西市,排查线索,询问邻里,忙得脚不沾地。他刻意避开了回府衙用午饭,只在街边买了两个烧饼充饥。
夕阳西下时,初步排查有了结果。有邻坊反映,近日确有一个陌生的耍猴人曾在附近出现,形迹可疑,但无人知其去向。
案件有了方向,但具体实施抓捕,还需部署。叶明霄拖着疲惫的步伐往回走,心里既为案子进展高兴,又为即将回到府衙、可能面对陆清昭而感到莫名的紧张和……委屈。
他故意磨蹭到天色擦黑才回到府衙。一进门,便撞见了正要外出的贺驰。
“哟,明霄?一天没见你人影,跑哪儿去了?”贺驰拄着拐杖,好奇地问。
“西市出了个窃案,去查了查。”叶明霄含糊道,眼神躲闪。
贺驰何等眼力,立刻察觉到他神色不对,又联想到今日似乎也没见陆清昭出院子,心下便猜到了七八分。他咧嘴一笑,凑近低声道:“怎么?跟陆兄弟吵架了?躲外面不敢回去?”
“谁、谁躲了!案子忙而已!”叶明霄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,立刻炸毛反驳,脸却不受控制地红了。
贺驰哈哈一笑,也不点破,拍拍他的肩膀:“行了,案子要紧,但也别累着自己。对了,陆兄弟今日似乎也没怎么出房门,午饭都是让人送进去的。你们俩啊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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