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历九年的春天,似乎并未给南京城带来多少暖意。军事上的节节胜利,如同给垂死的病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,让永历政权得以喘息,但内部的痼疾——财政枯竭、土地兼并、流民遍地——却并未随之消散,反而随着控制区域的扩大而愈发凸显。这些问题,如同一道道深深的裂痕,侵蚀着这个新生政权的根基。其中,最核心、最棘手的,莫过于土地问题。
这一日,监国朱常沅在行在书房内,眉头紧锁地翻阅着来自湖广、江西等地的奏报。这些文书不再是捷报,而是各地巡抚、知府们焦头烂额的陈情:“境内流民日增,聚众滋事,剿抚两难”;“士绅大户,隐匿田亩,赋税难征”;“营兵屯田,与民争地,冲突频发”;更有甚者,直指“前明藩王、勋贵遗留下的庄田,多为豪强侵占,或荒芜不耕,朝廷未得丝毫之利”。
“土地!土地!依旧是土地!”朱常沅将一份奏折重重拍在案上,声音中充满了疲惫与愤怒,“自太祖高皇帝立国,至今近三百年,这土地兼并之弊,就如附骨之疽,亡了大明半壁江山!如今我等驱除了鞑虏,若仍蹈覆辙,这中兴大业,终将是镜花水月!”
侍立一旁的监国妃沐涵,轻声道:“监国所虑极是。元之速亡,源于流民;明之衰微,始于兼并。如今我军虽胜,然江淮、湖广,历经战乱,十室九空,无主荒地甚多。而另一方面,随军将士有功需赏,流离百姓无地可耕,此乃天大隐患。若能妥善处置土地,则流民得安,军饷有出,国本可固。”
“谈何容易!”朱常沅长叹一声,“动土地,便是动天下豪强、勋贵、乃至我等麾下将士的根基!昔日张江陵(张居正)一条鞭法,已是步步维艰。闯贼(李自成)‘均田免粮’,更是身死国灭。这其中牵扯之广,阻力之大,无异于火中取栗!”
沐涵沉吟片刻,目光坚定:“监国,非常之时,当行非常之法。昔日闯贼之败,在于只破不立,徒以暴力均田,而无善后之策,故失天下士民之心。今监国手握大义,名正言顺,或可尝试一条渐进、有序、且能争取多数人之法。”
“哦?涵儿有何良策?”朱常沅精神一振。
沐涵走到悬挂的舆图前,指向湖广西北部:“监国请看,荆襄地区(襄阳府),自古便是鱼米之乡,然经多年战乱,地广人稀,无主荒地极多。且此地远离南京,旧有势力盘踞不深,可作为试行新政之区。”
她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构想,后由幕僚整理成《荆襄垦政疏》,其核心要点如下:
清查田亩,界定产权: 派遣干练御史、户部官员组成“清丈使团”,赴荆襄地区,全面清查土地。明确区分有主之田(需勘验地契,依法纳税)、无主荒地(收归国有,即“官田”)、以及被豪强侵占的藩王、勋贵庄田(一律没收为官田)。
授田与民,安置流民: 将大量“官田”,优先授予无地少地的流民、退伍老兵。每户授田若干(如三十至五十亩),发给“永业田契”,规定前三年免征赋税,三年后征收较轻的定额税。鼓励其垦荒定居,恢复生产。
“赎买”与“赎身”: 对部分占有大量土地、但有功于国或影响较大的士绅、将领,其超出限额的土地,不由官府强行没收,而是由朝廷出面,以未来盐引、茶引或虚衔官爵进行“赎买”,逐步收回部分土地所有权。同时,宣布赦免所有投充、奴仆身份,编入民籍,同样有资格授田,以此争取最底层民众的支持,并增加纳税户口。
设立“营田司”: 在荆襄地区设立专门的“营田使”,总揽垦务,直属户部,负责分配土地、发放农具种子、兴修水利,并拥有一定司法权,以快速处理土地纠纷,确保政策推行。
这份奏疏,无疑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惊雷!它试图在不引起全面动荡的前提下,有限度地触动土地利益,将闲置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,安置流民,增加税收,巩固政权基础。
朱常沅反复权衡,深知此策风险极大,但眼下财政困局、流民问题如同两把利剑悬在头顶,已无更好选择。最终,他力排众议,毅然朱批:“准奏。着户部、都察院、兵部会同办理。以荆襄为试点,慎重推行,务求实效。若有阻挠新政、鱼肉百姓者,严惩不贷!”
然而,新政的推行,远比预想中艰难。当“清丈使团”和“营田司”的官员抵达荆襄,开始丈量土地、登记人口时,立刻遭到了强烈的抵制。
最大的阻力,来自两个方面:
地方豪强与卫所军官: 荆襄地区历经战乱,许多土地已成无主,但地方上的豪强、以及部分卫所的军官,早已将这些土地视为私产,或暗中侵占,或强迫农民投充。清丈田亩,触动了他们的根本利益。他们或贿赂清丈官员,或煽动不明真相的农民闹事,甚至纵容家丁、兵痞殴打丈量人员。
军中部分将领: 一些将领,尤其是在荆襄地区驻防或出身当地的军官,其家族往往也是土地兼并的受益者。他们对于“赎买”政策极为不满,认为这是朝廷“鸟尽弓藏”,侵害了他们的利益。抵触情绪在军中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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