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春妮是公社里有名的“铁姑娘”,能扛着百斤重的红薯走二里地,能在田里跟男人们比着挣工分,可再大的力气,也跨不过男女之间那道天堑似的差距。
她爹是大队里出了名的懒汉,日头没爬高就蹲在墙根抽烟,队里喊上工总找借口躲着,可发起火来却有使不完的劲。只要王春妮敢反驳一句,他抄起门后的扫帚杆就往她身上抽,有回气头上竟直接把扫帚杆抽断了,断茬刮得她脖颈子冒血珠,她也只能咬着牙不敢哭出声。
两个哥哥更是游手好闲的主,白天上工浑水摸鱼,晚上回家就等着王春妮把热饭端上桌。要是王春妮晚了些,或是敢抱怨一句,俩人能立马扑上来,一左一右按住她的胳膊,让她连躲的余地都没有,她爹再趁机过来踹上两脚,家里的咒骂声能惊动半个大队的人。
每回反抗的结果,都是更重的打骂——要么被锁在柴房里饿两顿,要么被她娘拽着头发拖到大队部,当着全村人的面骂她“不孝”“白眼狼”,把最难听的话往她身上泼。到最后,她只能乖乖听话。
现在这样虽然苦,至少她还有个“懂事”“能干”的好名声,偶尔还会有人上门提亲,就算彩礼被爹妈抬得高,好歹还有点盼头。
可要是真听了陈安的话,跟家里闹翻了,爹妈定然不会饶了她。他们说不定会找个深山里的老光棍,收上一笔彩礼,连夜就把她捆着送过去。反正对他们来说,她不过是个能换钱的物件,与其留着“忤逆”,不如早点卖个好价钱。到时候,她连这石板桥边的风都吹不到了,只能在深山里熬到死。
这些话,王春妮没跟陈安说。陈安眼里的光太亮,她不忍心把那点光戳破。她知道陈安是真心想帮她,可有些苦像埋在心底的刺,拔出来会淌血,说出来也只会让别人跟着难受,倒不如自己藏着。
她没看陈安,目光越过桥面,直直落在桥下的河面上。傍晚的霞光正斜斜铺下来,把河水染成了一片碎金,风一吹,那些金闪闪的光就跟着波纹晃啊晃。
晃得人眼晕,也像极了她这些年的日子:看似希望就在眼前,伸手一抓,却全是空的。
方才被陈安从桥边拽下来时,心里那点被激起来的求生欲,像颗小火苗似的亮了一瞬。她甚至偷偷想过,要是真能像陈安说的那样闹一次,该有多好。
可这会儿再盯着河面,那点火苗正被心底翻涌的绝望一点点吞回去。她想起爹娘的打骂,想起哥哥们的蛮横,想起那些高得离谱的彩礼,想起深山里可能等着她的老光棍——比起将来过那样的日子,此刻纵身跳进这河里,反倒是条干净的路。
至少河水能把身上的委屈和疼都冲掉;至少沉下去了,就不用再听爹娘的骂声,不用再被当成物件算计,不用再对每一个来提亲的人抱着不切实际的希望。
她的眼神渐渐恍惚起来。桥栏外的河水好像不再是浑浊的,反倒成了片温软的棉花,正轻轻招着她。耳边陈安的声音也远了,只剩风吹过河面的声音,像在跟她说:“跳下来吧,跳下来就不疼了,跳下来就不用再熬了。”
王春妮的脚又往前挪了挪,布鞋的鞋尖已经悬在桥栏外,只要再往前倾一点,就能扑进那片晃眼的霞光里,扑进那片“温软”的河里。
陈安自始至终没敢移开视线,眼瞅着她的动作,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。她没再喊,而是一个箭步冲上去,一把攥住王春妮的手腕,指甲都掐进了对方的皮肉里:“王春妮!别傻了!”
王春妮被拽得一个趔趄,积攒许久的情绪一下崩了。她对着陈安哭喊起来:“陈安!你能救我一次,两次,你能救我一辈子吗!”
她挣了挣,没挣开陈安的手,声音渐渐弱下去,带着认命的绝望。她用袖子胡乱擦了擦眼泪,眼睛红得像兔子,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:“陈安,我知道你是好心,可我……我真的没办法了。我挣的工分养着全家,可他们还嫌不够,还想把我卖个好价钱。我不想给他们卖一辈子的命……算我求你了,你走吧,别管我了。”
陈安第二世时网络上很流行一句话:“尊重他人命运,放下助人情节。”可此刻看着王春妮空洞的眼神,她怎么也没办法转身离开。
她知道王春妮不是不想活,是被眼前的困境死死困住了,看不见一点出路,才只能用“死”来反抗。
王春妮没读过几年书。十三岁那年,她娘从课堂里把她拽出来,手里的课本换成了锄头,从那天起,她就再也没摸过书本。
公社广播里念的政策、大队墙上贴的报纸,她要么得忙着挣工分没机会听,要么就算看见了也认不全字。
这辈子灌进她耳朵里的,全是“女娃要听爹娘的”“彩礼多了才体面”“不孝的姑娘没人要”,这些话像一条条绳子,早把她的手脚、她的心,捆得死死的。
不行,不能让她就这么放弃。陈安深吸一口气,攥着王春妮手腕的手松了些,却没放开,她放缓了语气,一字一句地说:“王春妮,你先冷静点,听我说。早在1950年,国家就颁布了《婚姻法》,里面明明白白写着,婚姻自由,反对包办婚姻、买卖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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