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秦律?农桑律》的布告刚贴到青石村的村口,就引发了轩然大波。农户老栓指着布告上 “未按标准化种植者,罚粟米两石” 的条款,脸色煞白:“这可怎么办?我们种的糜子、荞麦不是统一种子,用的也是改良小犁,这不都要被罚吗?” 围上来的农户们纷纷附和,“是啊!刚能多收点粮食,就来了这么严苛的律法,这地没法种了!”
山区县令赵岳也急得团团转,拿着律法条文找到张伟:“张司长,这律法太一刀切了!山区的简易方案和标准化要求不符,要是严格执行,农户们不仅要被罚粮,我这县令也得被治罪!现在好多吏员都不敢再推行简易方案,农户们也开始消极耕种了!”
不仅是山区,南方水稻产区、边疆农桑区也传来反对声。楚地农户抱怨 “水稻种植按旱地标准考核,根本达不到”;边疆吏员上书 “军农联防要种速生粟,与标准化种子要求冲突,若治罪,军粮自给率会大幅下降”。新颁布的农桑律,本是为了规范农桑生产,却因条款严苛、缺乏弹性,让刚稳定的农桑格局再次陷入混乱。
张伟拿着《秦律?农桑律》的抄本,越看眉头越紧。李斯主导制定的这部律法,通篇强调 “严刑峻法”,对未达标准化、私改农具、违规种植等行为处罚极重,却完全忽视了山区、南方、边疆的地域差异。“律法是为了保障农桑发展,不是束缚民生!” 张伟当即决定,赶赴咸阳,推动农桑律优化。
抵达咸阳后,张伟第一时间面见嬴政,递上各地反馈的《农桑律不适配清单》:“陛下,农桑律的初衷是好的,但条款过于严苛,且未考虑地域差异。山区的简易方案、南方的水稻种植、边疆的军农联防,都与标准化要求有偏差,若严格执行,不仅会让农户减产,还会动摇新政根基!”
嬴政看着清单,面露沉吟:“李斯说,严刑峻法才能确保农桑统一,你怎么看?”
“统一不是一刀切,而是‘核心标准统一,特殊情况适配’!” 张伟回应,“比如山区,若强行推行标准化农具和种子,亩产反而会下降;若允许用简易方案,亩产能提升三成。律法应宽严相济,对恶意破坏农桑的行为严惩,对因地域差异、客观条件导致的不适配,应允许报备调整。”
此时,李斯恰好入宫,听到两人对话,立刻反驳:“张司长此言差矣!农桑统一必须有严苛律法保障,若允许各地随意调整,标准化将名存实亡,新政也会沦为笑柄!山区、南方的不适配,不过是吏员和农户执行不力,并非律法问题!”
“是不是律法问题,用数据说话!” 张伟展开《各地农桑成效对比表》,“山区推行简易方案后,亩产从六斗提升至八斗;若按农桑律执行标准化,亩产会降至五斗。南方水稻产区,按旱地标准考核,农户被罚粮者达三成,耕种积极性大幅下降。这不是执行问题,是律法脱离实际!”
朝堂之上,两人争论不休。老派博士淳于越支持李斯:“古法皆以严刑峻法约束农桑,张伟主张放宽,是纵容懈怠,不可取!” 蒙毅等军方将领则支持张伟:“边疆军农联防依赖速生粟,若按律法治罪,军粮缺口会增大,影响边防,还请陛下三思!”
嬴政让两人各自提出优化方案。李斯坚持 “维持原律,加强执行监督”,认为 “习惯成自然,时间久了,各地自然能适应标准化”;张伟则提出 “宽严相济优化方案”:“第一,保留严苛条款:对盗种、破坏农桑设施、囤积种子农具等恶意行为,维持重罚;第二,增加弹性条款:山区、南方、边疆等特殊区域,可凭地域证明、农桑数据报备,申请调整种植品种、农具标准,经农桑司审核后生效;第三,补充奖励条款:对高产农户、优秀吏员予以嘉奖,提升积极性;第四,明确免责细则:因自然灾害、地域差异导致未达标准者,免于处罚。”
为了证明方案可行性,张伟还带来了山区、南方、边疆的农桑骨干代表。老栓在朝堂上讲述山区耕种的艰难,楚地老农王水生说明水稻种植与旱地的差异,边疆自卫队队长李伯阐述军农联防的重要性。“陛下,不是我们不愿执行律法,是实在执行不了!” 老栓哽咽道,“张司长的简易方案让我们能吃饱饭,求陛下不要废除!”
嬴政听着各方反馈,又对比了两人的方案,最终拍板:“张伟的方案兼顾统一与民生,更合一统之道!准奏!由张伟牵头,修订《秦律?农桑律》,半月内拿出优化版!”
李斯虽心有不甘,但也不敢违抗旨意,只能冷哼一声:“但愿张司长的方案能让农桑一统,否则,后果自负!”
张伟立刻组建修订小组,结合各地反馈,日夜赶工修订农桑律。他让修订小组逐条款审核,保留 “盗种者罚粟米五石”“破坏农桑设施者流放” 等核心惩罚条款,新增 “特殊区域报备流程”“高产奖励标准”“免责情形清单” 等内容,明确 “山区可推广简易农具和杂粮种植”“南方水稻种植按专属标准考核”“边疆军农联防作物不受标准化种子限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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