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之爽最后对宋秀媚说的那一席话,没有一丝一毫演戏的成分。
事实上,他是真的喜欢宋秀媚,当年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雄性荷尔蒙发散喜欢上了。
因为这位宋老师、媚师,除了人长得漂亮无比、身材高挑前凸后翘之外,更有一股媚骨天成的味道。
曹某人叫宋秀媚“媚师”,除了她的名字有一个媚字之外,更是因为她骨子里散发的那股媚气,一颦一笑风情万种。
而他曹某人又是一个极其喜欢美女的风流郎,简称好色之徒,用左美琴曾经在弟弟左美夫面前的评价来说,叫做“好色,极其的好色”!
所以姓曹的混蛋,是真的想往后好好照顾宋秀媚这位媚师的。
不过因为宋秀媚是曹之爽的故人、老师,且曹之爽对她不像对廖芳芳,没有丝毫的报复心理,因此并不想演戏忽悠她上床。
这也反映了曹之爽的性格,在没有特殊情况的背景下,他宁愿先小人后君子,也不想用先君子后小人的方法忽悠女人缠绵。
至于廖芳芳,是一个例外。
个中原因,有廖局和曹父世交变仇敌、想要陷害曹之爽,也有廖芳芳本身的无情和势利。
当然,曹之爽还是念点情分的,并没打算把廖局捞下的财产吃干抹净,至少还留给了廖家5%的聚兴股份。
毕竟,那晚廖芳芳的床单上可是有一朵红色小梅花的!
但五个点也真就是曹之爽所能留给廖芳芳的极限了。
因为司徒依依这位曹某人重视的“双人才”,也就才五个点的聚兴股份,廖芳芳自然绝不可能超过司徒依依。
哦,所谓的“双人才”,就是身体人才加管理人才。
至于曹之爽为什么不把廖家持有的一半聚兴股份收归醉美公司,而是转送给宋秀媚呢?
且还不用强制性直接粗暴的方式处理,而是编了个借口,告诉廖芳芳一半股份是杜金龙寄在廖家名下的?
这里边有两层方面原因的考虑。
第一,自然是因为曹之爽真真实实的喜欢宋秀媚,喜欢她的媚骨天成融合老师讲台上的沉甸后,形成的媚而不妖的气质。
第二呢,就是不想被人戳脊梁骨。
因为廖芳芳这两三天已经或直白、或隐晦暗示,让至少不低于两只手的人知道,她廖芳芳是曹某人的女朋友、女人。
就廖芳芳操作的这种趋势,传着传着,全县城的人都知道曹之爽睡了她也完全有可能。
毕竟,曹之爽现在可是县城的第一名人,乡亲们就喜欢吃这种瓜。
而他曹某人还真说不出否定的话。
所以如果将廖家的部分股份收归醉美公司,那时廖芳芳恐怕会满城哭诉:
这个源头新王到底有多么的贪得无厌、没有底线、无情无义,已经家大业大,却连女朋友的那丁点股份还要吃下。
眼下曹之爽已经不是小混混,做事也要考虑一些基本的影响,要让手下众多弟兄信服,同时也没必要招惹舆论的风波。
所以,曹之爽这才决定把廖家一半的股份全部转给宋秀媚,而不涉及醉美公司一丁点。
当然,如果宋秀媚不接受他曹某人的照顾,那么这5%的聚兴股份,自然不可能归她所有。
他曹之爽可不是活雷锋!
在他的内心世界,既讲前因和后果,也讲究务实的利益。
这个利益,包括身体利益。
在宋秀媚不接受“爱”的种情况下,曹之爽也会另外安排,妥善的处理廖家那一半的股份,而不落人口实。
所以既然宋秀媚不能接受他曹某人有众多红颜知己的事实,那曹之爽肯定不会勉强,于是起身离开。
在感情方面,曹之爽不会强扭,也从来都不会拖泥带水,更不会像某些“情男”、舔狗一样哭哭啼啼。
但意外的是,当房门被曹之爽打开咯吱一声时,客厅里却传来一声细微且带着颤抖的声音:
“三······三脚!”
闻言,曹之爽止住了脚步,嘴角微微勾起。
他将房门重新关上,转身来到客厅,站在宋秀媚身边柔声说道:
“媚,你叫我?”
宋秀媚:“········!”
此时的她小心脏怦怦怦跳动,心脏供血过快,俏脸早已经红扑扑。
她微微低着头,十根纤长的葱指互捏着,轻笑一声小声说道:“呵,我是你的老师,大你十岁,你····你叫我“媚”?还是叫我“妹”?”
曹之爽屁股坐到茶几上,面对着沙发上的宋秀媚说道:“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我当然是叫你“媚”了。”
“或者,你想让我叫你“妹妹”也行!”
“媚媚?妹妹?!”宋秀媚嗖的抬起头,美眸带笑含羞瞥了一眼曹某人后,迅速双手捂住了脸。
隔着一双皙白的玉手,宋秀媚声音含糊说道:“没脸见人了啊!我一个大你十岁的老师,被你这个学生叫做妹妹!没脸见人了!”
说着,宋秀媚捂着俏脸起身,转身就准备走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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