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知道。
但我知道,等下一个夜晚来临,等我再次闭上眼睛,我会回到那个院子里,回到那张饭桌前,回到我父亲面前。他会坐在那里,穿着那件灰色毛衣,面前放着一瓶二锅头,等着我。
他会问我:“小默,你还记得吗?”
我会说:“记得。”
“梦里才是真的。”
“我记住了。”
太阳从楼群的缝隙里露出了一个边,金色的光铺满了整个阳台。我站在光里,浑身发冷。
身后传来潇潇的声音:“老公,你怎么起这么早?”
我转过头,看着她睡眼惺忪地靠在卧室门框上,头发乱糟糟的,穿着那件旧睡袍,脚上趿拉着拖鞋。她看起来那么真实,那么触手可及。
“睡不着了,”我说,“我去给你们买早点。”
“买小杰爱吃的煎饼果子,多放薄脆。”
“好。”
我拿起钥匙和手机,出了门。电梯下行的时候,我打开那条微信消息,它还在那里,白底黑字,清清楚楚:“现在是凌晨三点五十一分,再过六小时十九分,你会忘记一切。”
现在时间是早上六点零八分。再过四小时两分,我会忘记一切。
忘记什么?忘记今天早上发生的事?忘记墓碑上的字?忘记那个梦?还是忘记我真正的名字?
电梯到了一楼,门开了。清晨的阳光涌进来,温暖而明亮。小区里的樱花开了,花瓣上还带着露水。一个老头牵着一条金毛从楼前走过,金毛看见我,摇了两下尾巴。
一切都是那么正常,那么美好。
我走出单元门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空气里有泥土的味道、花香的味道,还有远处早点摊飘来的油烟味。我慢慢地朝小区门口走去,脚步很轻,像踩在棉花上。
走到门口的时候,我忽然停下了。
我想起一件事。一件很小的事,小到如果不刻意去想,就永远不会注意到的事。
我每天早上都会在这个早点摊买一杯豆浆、两根油条。我来了三年了,老板认识我,每次看见我都会说“来了哥,老样子?”今天他也说了同样的话。
但他叫我什么?
“来了哥,老样子?”
他没有叫我的名字。
从来没有。
三年来,他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名字。
我站在早点摊前,看着老板熟练地从油锅里捞出油条,沥油,装袋,递给我。我接过袋子,扫码付钱,说了声谢谢。老板笑着说“慢走哥”,又去招呼下一个客人了。
他不知道我叫什么。他只知道我是那个每天都来买豆浆油条的人。他不知道我叫陈默还是陈明,因为对他来说这不重要。
但对我很重要。
我拿着早点往回走,脚步越来越快。我要回去,我要看着潇潇和小杰吃早点,我要记住这个早上的每一个细节,因为再过三个多小时,我就会忘记这一切。我会像一台被重启的电脑一样,所有的缓存都被清空,所有的痕迹都被抹去。
然后我会重新相信,我叫陈明。我会重新相信,墓碑上的字是对的。我会重新相信,那个梦只是一个普通的噩梦,没有任何意义。
但有一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记——即使我的记忆被抹去,即使我的大脑被重新编程,即使我变成了另一个人——有一样东西会留下来。那是我爸在我心里种下的一颗种子,它会一直在那里,在意识的深处,在理智的底层,在所有伪装和谎言的最下面。
等下一个清明,等下一个墓碑前的凝视,它会再次发芽。
它会告诉我:梦里才是真的。外面是假的。
而我终有一天,会回到那个院子里,回到那张饭桌前,回到我父亲面前。他会坐在那里,穿着那件灰色毛衣,面前放着二锅头,笑着说:“回来了?洗洗手,饭好了。”
那才是真的。
这一切都是假的。
我推开家门,潇潇在给小杰穿衣服,小杰看见煎饼果子,高兴得直拍手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照在他们身上,一切都那么明亮,那么温暖,那么像真的。
我把早点放在桌上,坐下来,看着他们。
我要记住这个画面。我要记住潇潇笑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。我要记住小杰吃东西的时候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仓鼠。我要记住这些,因为再过两个小时五十三分钟,这些记忆就会从我脑子里被抹掉,干干净净,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。
但我还是会记得。
不是因为我的大脑记得,是因为我的心记得。
就像我记得我爸一样。
就像我记得我叫陈默一样。
窗外,阳光越来越亮了。新的一天开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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