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证车的封条上盖着长公主凤印、暗卫统领印、江南巡抚印,三重封印,无人敢启。车中所载,皆是影一率暗卫在江南盐运使衙署、豫亲王江南别院、三大盐商府邸、私盐码头秘密查抄所得,每一件物证都登记造册,标注清楚查抄时间、地点、经手人,细致到一枚印章、一张字条、一块碎银。
禁军早已在南门外列阵等候,沈惊寒亲至现场,玄色常服外罩一件轻甲,手持惊鸿刃,身姿挺拔,墨眸冷峻,扫视全场,周身散发着凛冽的威仪:“所有人犯、物证,即刻移交大理寺衙署,三司官员即刻到场核验,擅自启封、藏匿、损毁物证者,斩!串供、翻供、徇私枉法者,斩!通风报信者,夷三族!”
三声“斩”字,响彻南门,所有暗卫、禁军、三司官员皆跪地领命,不敢有半分懈怠。
人犯被押入大理寺天牢,分开关押,每间牢房外都有两名禁军看守,严禁任何人接触;物证车被直接推入大理寺物证堂,三司主官——大理寺卿、刑部尚书、御史大夫亲自到场,在沈惊寒与影一的监督下,逐一启封、清点、登记、核验,每一个环节都有暗卫记录、禁军见证,全程透明,无任何徇私空间。
物证堂内,青砖铺地,案几整齐排列,烛火通明(即便白日,也燃烛以备细查),数十名书吏手持笔墨纸砚,屏息凝神,等待登记。
影一躬身向三司主官与沈惊寒回禀,声音清晰有力,每一个细节都精准无误:
“禀统领,禀各位大人,此次江南查抄,共获五大类物证,逐一核验如下:
第一类:盐铁走私账册。共计三十七册,其中江南盐运使衙署明账八册、暗账二十九册,暗账为走私盐铁的秘密记录,用隐语书写,已破译;豫亲王别院私账六册,记录宗室分赃数额;三大盐商流水账十二册,记录走私交易明细。账册页码完整,无撕毁、无涂改、无缺页,暗卫已逐一核对页码与字迹。
第二类:密信与通关文牒。密信共计一百二十三封,皆为豫亲王与江南盐运使、三大盐商的往来通信,用蜡丸密封,隐语署名,记录走私谋划、分赃协议、官场打点;伪造通关文牒四十七张,盖有伪造的江南巡抚印、漕运印、边关印,用于私盐、私铁非法运输;盐铁官引伪造三百二十张,用于冒充官盐官铁售卖。
第三类:赃款与赃物。在豫亲王江南别院地窖起获黄金八万两、白银一百二十万两、珠宝玉器三百二十七件、古玩字画二百一十六幅;在江南盐运使府邸起获黄金三万两、白银五十万两;在三大盐商家中起获黄金十五万两、白银三百万两、私盐囤货一千三百万斤、生铁囤货二百万斤。赃款赃物全部封存,待刑部核算总额。
第四类:人证供词底稿。暗卫已在江南提前审讯江南盐场灶户、漕运船夫、码头脚夫共计二百一十三人,皆证实私盐走私、官商勾结、欺压百姓的事实,供词底稿按有指印,共计二百一十三份,无一翻供。
第五类:官场打点名录。记录江南盐运使向京城六部官员、地方巡抚、知府行贿的名单、数额、时间,共计七十四名官员涉案,其中三品以上官员七名,四品至七品官员六十七名,名录字迹与盐运使亲笔核对一致,确凿无疑。”
影一回禀完毕,将厚厚的《江南查抄物证清册》递上,沈惊寒接过,逐页翻看,墨眸愈发冷峻——此案涉案金额之巨、牵扯官员之多、勾结范围之广,远超预想,若不严查到底,大靖盐铁根基必将彻底崩坏。
大理寺卿、刑部尚书、御史大夫皆是清正老臣,看完物证清册,皆气得浑身发抖,拍案而起:“胆大包天!豫亲王身为宗室,竟勾结官员、盐商走私盐铁,侵吞国库,欺压百姓,罪该万死!”
沈惊寒冷声道:“即刻开始分级审讯,先审盐运使周显,再审盐商,最后审豫亲王亲信,所有供词必须与物证一一对应,不许有半分偏差。我会坐镇物证堂,全程监督,谁敢徇私,禁军刀下无情。”
【查案细节二:密信破译与账册复原,隐语罪证曝光】
未时,物证堂内,暗卫中的密语破译高手围坐在案前,对一百二十三封密信进行最终破译。这些密信皆用江南盐商隐语书写,将“私盐”写作“白米”,“生铁”写作“黑炭”,“分赃”写作“分粮”,“行贿”写作“送礼”,“豫亲王”写作“东家”,“盐运使”写作“掌柜”,若无暗卫提前破译,根本无法识破其中玄机。
一名暗卫手持破译好的密信,高声念出,书吏逐一记录:
“密信一号,豫亲王长史致江南盐运使:东家令,今秋白米增发三成,黑炭加运两船,京中打点妥当,掌柜放心行事,秋后分粮,东家占四成,掌柜占一成,盐商分五成。”
“密信二十七号,江南盐商张万财致豫亲王:白米已售一千万斤,黑炭售一百五十万斤,获利白银二百万两,已按约送东家别院,望东家庇护,来年再增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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