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当陈万驰沉浸在这种莫名的失落情绪中时——
“砰。砰砰。”
那扇连通着东西两套房子、雕刻着古典纹饰的实木门,被不轻不重地敲响了。
陈万驰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从沙发里弹了起来。
动作太快太急,膝盖不小心撞在了沉重的老榆木茶几角上,顿时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,让他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,龇了龇牙。
但他根本顾不上揉一揉,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门口,有些急切地一把拉开了房门。
林观潮站在门外。
她已经换下了白天那身庄重的藏蓝色套裙,只穿着一件柔软的乳白色羊绒开衫,下身是一条深灰色的休闲长裤,脚上踩着一双舒适的软底棉拖鞋。
盘了一天的头发也放了下来,松松地披在肩头,鬓边有几缕不听话的发丝垂落,在门厅那盏散发着暖黄色光晕的壁灯映照下,仿佛镀上了一层极淡的金色光边。
她手里端着一只白瓷碗,碗里盛着深色的汤汁,正袅袅地冒着温热的白气。
“中午喝了多少酒?”她抬眼看他。
陈万驰愣了两秒,才反应过来她是在问午宴上的事。
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嗫嚅着:“没、没喝多少……就敬区长那一杯是白酒,其他的都是红酒,抿了一口……还有牧……”
他及时刹住了车,没把那个名字说全。
林观潮没有追问。
她把手里那碗热气腾腾的汤递过来:“醒酒汤。老方子,效果不错。”
陈万驰连忙接过碗,捧在掌心。
碗壁传来的温度恰到好处,不烫不凉。
他低头喝了一小口。味道有点复杂,有陈皮的清香、葛花的微苦、山楂的酸爽,最后还带着一丝蜂蜜的甘甜回甘。
是他熟悉的味道,以前他应酬喝多了,她偶尔也会给他煮,只是配料没这么讲究。
他抬起头,想道谢。
她却已经侧身,很自然地绕过他,走进了客厅。
她径直走到那张宽大的深棕色真皮沙发前,姿态放松地坐了下来,甚至把脚上的棉拖鞋踢掉,赤着脚踩在沙发边缘铺着的长毛绒垫子上。
她的脚很秀气,脚背白皙,脚趾整齐,涂着透明的护甲油。
陈万驰还端着那碗醒酒汤,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,傻傻地看着她。
在他的记忆里,她很少在他面前展现出如此“随意”甚至有些“慵懒”的一面。
她永远是得体的、从容的、保持着恰到好处距离的,像一幅永远被精心装裱、悬挂在厅堂最显眼处的名画,典雅,却也有着无形的距离感。
而现在,她就这么随意地窝在他这张充满他个人气息的沙发里,赤着脚,披散着头发,身上还带着沐浴后清雅的柚子香气。
在这一刻,陈万驰忽然间明白了。
白天那个站在主席台中央,与区长谈笑风生,被牧隋用那种欣赏乃至倾慕的目光凝视的女人,是观澜地产的创始人,是业内声名鹊起的女企业家,是许多人眼中“理应”与牧隋那样的人并肩而立的精英。
那个世界,光鲜亮丽,却也遥远得让他踮起脚尖也难以触及。
但现在,此刻,在这个被温暖暮色和灯光笼罩的客厅里,穿着柔软的家居服,赤着脚毫无防备地窝在他的沙发上,和他一起喝着醒酒汤的——
是他的观潮。
只是他的观潮。
不是需要他仰望的“林总”,是他可以也愿意用全部生命去守护的、真实的林观潮。
他捧着那碗温热的汤,站在原地,心中那片从午后就开始积聚、弥漫的阴郁和失落,仿佛被一道和煦而无声的光芒瞬间驱散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“还愣着干什么?”林观潮抬眼瞥了他一下,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嗔怪,“汤要凉了。”
他立刻像得到指令的士兵,快步走过去,把醒酒汤放在茶几上,然后在那张宽大的沙发上,选择了一个离她不太近、又不会太远的位置坐下。
这是经过多年磨合才找到的、彼此都感觉舒适的最佳距离。
近到她说话不用提高音量他就能听清,远到不会让她感到任何局促或压力。
林观潮很自然地端起茶几上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白瓷碗,她也给自己盛了一碗。
她用白瓷勺子轻轻搅动着碗里琥珀色的汤汁,声音比白天在宴会厅里低柔了许多,像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细腻微澜:
“万驰,你还记不记得,三年前咱们咬牙拿下现在观澜大厦这块地的时候,之前谈好的那家银行,临到放款前突然变卦,差点让整个项目胎死腹中。”
陈万驰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那段记忆如同刻在骨头上,他怎么可能忘记?
那是1993年酷热的夏天,他满怀希望回老家借钱,却受尽冷眼,一分钱没借到,灰头土脸地坐夜班火车回北京。刚出火车站,就接到电话,说她为了周转资金,连续应酬喝酒,胃出血住进了医院。
“那时候……我真的想过,如果这道坎实在迈不过去,公司散了,我就……”她顿了顿,后面的话没有说出口,消散在空气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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