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杀了他们。
不是冲动,不是失控。
是某一天早上醒过来,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忽然觉得——啊,今天可以了。
就像决定今天中午吃什么一样自然。
刀是从厨房拿的。
过程她记不太清了,也不想记。
只记得最后站在走廊里,手上全是血,校服前襟湿透了,有个女生蹲在墙角哭。
她当时想的是:接下来去街上,随便捅几个人,然后等警察来。
结束了。
但那个女人出现了。
她站着,穿一件灰色的大衣,她什么都没问。
只是走过来,蹲下身,看了看地上那几个人。
在她的操作下,她们的皮肤重新长好,血迹消失,骨骼复位——她们还活着,但不是人了。
他们会在三天内各自找到合理的死法。女人站起来,拍了拍大衣上并不存在的灰,你的麻烦解决了。
为什么?
因为你有天赋。
女人笑了。温柔的,体贴的,像个大姐姐。
想不想和我一起,研究更有趣的东西?
那是谟涅摩叙涅。
那个蹲着哭,那个对男孩子唯一好的少女成了少年的容器,毕竟她的原计划是放少女离开,然后让这个少女宣扬自己是个杀人犯,好早点让自己解脱。
但在谟涅摩叙涅的建议下,她亲手用注射器把少女变成了他的容器,少女——现在的谟涅墨——从沙发上坐起来,盘腿,把草莓蛋糕从茶几上端过来,用叉子戳了一块塞进嘴里。
奶油有点化了,但还能吃。
谟涅摩叙涅觉得她是被逼疯的可怜人。
被霸凌,被家暴,被社会的规训逼到了极限,所以才会做出那种事。
这个判断对吗?
对,也不对。
那些事确实发生过。确实很痛苦。
但她杀人的时候没有愤怒,没有委屈,没有终于反击了的快感。
她只是觉得——好玩。
把一个活人变成死人这个过程本身就很有趣。
秩序崩塌的瞬间,所有人脸上的表情,那种不可能怎么会这不对的错愕——
那才是世界本来的样子。
混乱。无序。不可预测。
谟涅摩叙涅想要的是什么?一个新秩序?一个更的世界?
随便吧。
她不在意。
她只在意过程够不够有趣。
叉子在蛋糕盘子里画了个圈,奶油被搅成一团。
谟涅墨把蛋糕盘推到一边,舔了舔嘴唇上残留的奶油,翻身躺倒在沙发上,盯着天花板的吊灯发呆。
灯是暖黄色的,陈梓鑫夫妇的品味一般般,宜家的灯罩配了个不搭调的水晶坠子,大概是觉得这样显得高级。
谟涅墨伸出手,对着灯罩张开五指,慢慢收拢。
“谟涅摩叙涅。”
她念了一遍这个名字,没什么感情。
那个女人——不,应该说那张脸。每次开会都蒙着面纱,声音经过变声处理,坐在那里的样子很端庄,很有“领袖”的气质。
当然,作为组织的前副高层,她倒是见过本人的,只能说——
很无聊。
谟涅墨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靠垫里闷了两秒,又抬起来。
该叛了。
不是因为什么理念冲突,不是良心发现,更不是被谁策反。就是单纯的——腻了。
她从沙发上坐起来,盘着腿,用叉子戳着空盘子,金属和陶瓷碰撞的声音清脆。
谟涅摩叙涅想建立新秩序。一个更“合理”的世界,一个皮物技术被正确运用的未来。
听起来很宏大。
也很蠢。
你都拥有了能把人变成一张皮的技术了,还在想着建立秩序?秩序本身就是笑话。你拆掉一个笑话,就为了再讲一个新的?
叉子在盘底画了个圈,发出刺耳的声响。
谟涅墨停下手,歪了歪头,开始想忒尔克西诺厄。
钱晨曦。
那个白化病的姑娘,做人体实验的时候手很稳,拆分皮层结构的时候眼睛亮得厉害。谟涅墨承认自己欣赏她这一点——果决,不犹豫,不在操作台上表演多余的怜悯。
但也就到此为止了。
忒尔克西诺厄太想要一个“更好的世界”了。她做实验不是因为好玩,是因为她相信这些实验能通向某个终点。她对李若萱的感情也是——小心翼翼地藏着,生怕弄脏了那个干净的人。
“你看,”谟涅墨对着空气讲话,语气懒洋洋的,“你还在乎弄脏不弄脏,你就还是被秩序拴着。”
她把叉子扔回盘子里,哐当一声。
然后是塔利亚。
钱一鸣。十三岁,初中生,喜欢反串,喜欢穿上和自己完全不搭的皮到处溜达。
表面上看——乐子人嘛,和自己挺像。
谟涅墨一度觉得这小孩有点意思。
但接触了几次以后就发现了:塔利亚的乐子是有边界的。她会去扮演一个壮汉在街上走一圈,享受那种“没人认出我”的刺激感。
那算什么找乐子?
你都穿上别人的脸了,你都站在规则的对面了,你还给自己画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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